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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措施”建设学习型、实战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20-09-28 09:35 浏览数:554

近年来,湖南理工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采取“学、训、讲、考、炼”五大措施,开展全员“练内功、强素质、建设学习型、实战型团队”活动,效果明显。

“学”,就是干部自学。纪检干部要将日常工作中常用的纪检监察工作业务知识,分业务模块、分阶段认真自学。与此同时,学校纪委要求纪检干部坚持阅读,做到“一月一书”,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时刻保持“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员干部普遍学” 的学习干劲。

“训”,就是集中培训。学校纪委主动适应纪法衔接、执纪执法贯通新要求。根据实际情况聘请专业人员为学校专兼职纪检、监察、巡督、审计人员授课,并适时分批组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学习。

“讲”就是轮流讲课。学校纪委全体干部每人每年可任选一个与纪检业务相关知识题目,轮流在支部大会上讲课。2020年先后有3名纪检干部作了《关于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思考》、《政务处分法解读》、《如何做好一份高质量的调查笔录》等主题讲座。

“考”就是业务考试。学校纪委根据每季业务模块有针对性的组织纪检干部进行业务知识考试、普纪普法考试。形成以考促学、真学真用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

“炼”,就是岗位锻炼。为补齐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经验不足、实践锻炼少这一“短板”,学校纪委每年选送纪检干部参加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织的联合分片交叉执纪办案,由组里办案专家担任“导师”,手把手教方法,面对面授技巧,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战传授。

近三年来,学校纪委受理问题线索71件,函询谈话36件,初核29件,立案10人次,党纪政纪处分5人次,组织处理20人次。学校纪检监察工作三次获评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两次获评全省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改革)奖。(湖南理工学院纪委曹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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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贵辉同志就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给培训班学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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