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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www.hnedu.gov.cn 发布时间:2016-09-09 18:09 浏览数:1387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湘教纪通〔20165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

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纪委,厅委直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精神,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学校、各单位要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谋划、周密部署,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节前检查与节后复查相结合、检查工作纪律与检查财务资料相结合等方式,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二、严明纪律要求,畅通监督渠道

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微信、廉政集体谈话等,多渠道、多方式重申和强调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省纪委“十条禁令”、省教育厅“十条禁令”等纠“四风”纪律要求,早打招呼、早提醒,切实强化广大干部职工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再次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曝光“四风”现象。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对照《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附件2)所列项目,以及省教育厅、本单位《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四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力度,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将加大重点抽查和问责力度,于10月中旬对各学校、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不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和材料以及“零报告”的单位将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学校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认真做好总结和材料上报工作

请各学校、各单位将中秋国庆纠“四风”监督检查工作小结和两张汇总表于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至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组。联系人:向伟,电话:0731-84720554(兼传真),邮箱:hnzlb2011@163.com。

附件:1.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2.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

3.省纪委“十条禁令”

4.省教育厅“十条禁令”



中共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

2016年9月9日

附件1

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或学校

检查组

(个数)

抽调检查人员

(人数)

被检查

单位

(个数)

被检查政务服务窗口(个数)

被检查宾馆酒店(个数)

被检查超市商场(个数)

被检查公园景点(个数)

被检查居民小区(个数)

被检查

私人会所

被检查高速路进出口(个数)

收到的

四风”信访举报件

(件数)

其他

十一

十二






















































































































合      计













附件2

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违规违纪线索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或学校

违规收送节礼

违规公款吃喝

违规发放津补贴

违规操办婚丧

喜庆事宜

参赌涉赌

违规公款旅游

违规公款娱乐消费

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借车

出入私人会所

向下级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其他

合计

线索

数量

涉及

人数

线索

数量

涉及

人数

线索

数量

涉及

金额

线索

数量

涉及

人数

线索

数量

涉及

人数

线索数量

涉及人数

线索数量

涉及人数

线索

数量

涉及

台数

线索数量

涉及人数

线索

数量

涉及

金额

线索

数量

线索

数量



































































































































































































































































































































合        计























附件3

省纪委十条禁令


1.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5.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7.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8.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9.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10.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4

省教育厅“十条禁令”


1.严禁未经集体决策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严禁重大事项不提交党组研究、不按规定向党组报告;

2.严禁厅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党政正职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和工程项目;

3.严禁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情况;严禁泄露职称评审、项目评审的评委名单和未经公示的评审结果;严禁泄露其他秘密事项;

4.严禁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5.严禁违规向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服务对象摊派和收费;

6.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下级单位人事任免、招聘录用、招生录取、职称评聘、项目评审等工作;

7.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严禁在下属单位及协会、学会等领取报酬或劳务费;

8.严禁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娱乐场所;

9.严禁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顶着不办或超过规定时限办结应当办理的工作事项;

10.严禁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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